学院2023届全体本科毕业生及实习指导老师:
根据《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2023届本科毕业生实习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务〔2022〕35号)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,作出以下实习工作安排:
一、实习时间
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2月2日,共12周(国庆节放假时间不计算在内)。
二、实习形式
根据学校要求,我院师范生均应集中实习,公费师范生可回学生所在定向教育局跟岗教育实习。
三、实习内容及要求
(一)实习内容
所有学生均要进行教育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。
(二)实习要求
1.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要求
(1)实习带队教师为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按时到岗履职,全力以赴投入实习指导与管理工作,有事必须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。因工作疏漏造成的事故,按有关规定追责。
(2)主动积极与实习基地学校的领导和教师沟通交流,遵守实习基地学校的规章制度,协助实习基地学校的有关工作。
(3)全面掌控学生实习情况,做到每日检查实习生是否按时到岗,并做好工作记录,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。
(4)负责每周一期的实习简报编写工作,并及时报送学院和教务处。
(5)负责联系、协调学院和学校对实习工作检查的相关事宜。
(6)检查、督促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的情况,并及时向学院反馈检查结果。
(7)做好实习工作的总结与汇报,完成实习生的实习鉴定与评优等工作。
(8)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.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
(1)建立微信群或QQ群等线上指导工作平台,并开展指导工作。
(2)主要指导教案编写以及班主任管理工作,对顶岗实习生还需考勤管理。
(3)做好指导记录。
3.实习生实习要求
(1)按时到岗实习,服从实习指导教师、实习基地学校的管理与安排,遵守实习纪律与实习基地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(2)认真实习,完成教学实习与班主任管理实习。
(3)认真填写实习手册,完成实习鉴定与实习总结,
(4)出行乘坐正规客运交通工具,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、坚持健康打卡,保护好个人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。
(5)遇事有特殊情况时,及时报告实习带队教师,不得擅自处理。否则,造成的后果自负,并根据事件的性质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实习安排
(一)实习带队(指导)教师
1、红原地区的实习带队老师为周毛加老师(电话:18783718333)
2、若尔盖地区的实习带队教师为阿旺西拉老师(电话:17509726363)。
(二)实习生人员安排
实习学校 |
实习人数 |
备注 |
甘孜州巴塘县人民小学 |
1 |
公费师范生 |
红原藏文中学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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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制学校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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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原县邛溪镇龙让村幼儿园 |
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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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原县邛溪镇双语幼儿园 |
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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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原县深圳福田希望小学 |
31 |
|
红原县希望小学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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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弦子小学 |
1 |
公费师范生 |
康定市甲根坝片区学校 |
11 |
|
康定市新都桥小学 |
1 |
|
若尔盖藏文中学 |
29 |
|
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机关幼儿园 |
9 |
|
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双语幼儿园 |
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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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尔盖县纳木中学 |
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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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支教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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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162 |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,食宿一般由实习基地统一安排,餐费自理。
(二)实习期间,学校已为全体实习学生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(三)实习学生应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并签订《阿坝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》。
(四)集中实习师生名单和基地已导入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https://www.xybsyw.com/,请带队老师和实习生按照附件5、6操作指南登陆系统或校友邦微信小程序,确认信息,按时完成实习打卡及后期周志提交等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藏汉双语学院
2022年8月25日